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了加强清欠力度,防范财务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借款人于2022年12月10日前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2.对借款期限超过3个月,且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归还的款项,请逐笔填写《借款延期归还申请表》,其中账龄为3个月~1年(含),需要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账龄为1年以上的需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
3.对于逾期且未提供《借款延期归还申请表》的借款,自12月起,将采取从借款人工资及绩效中扣除的措施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计财处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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