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中外合作办学专家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陕西省教育厅决定启动中外合作办学专家申报工作,现将全国信誉第一的网投平台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家队伍主要职责
中外合作办学专家队伍在省教育厅领导下,依法承担省教育厅委托的中外合作办学课题研究、理论创新、法规建设的政策咨询等智库工作,参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考察、论证、评估等评审工作;以及其他委托服务事项。
二、专家分类、推荐条件和数量
(一)专家分类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荐专家:
1.法律专家。着重推荐熟悉中外合作办学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从事行政法、民商法、国际法等研究和实践的专家学者。
2.财务专家。着重推荐熟悉国内外财经、税务和会计等政策,从事会计、财务管理、审计或税务等研究和实践的专家学者。
3.教育教学专家。着重推荐具备丰富学科研究经验,具有中外合作办学教学经验或理论研究成果突出的专家学者。
4.发展战略专家。着重推荐长期从事教育国际化领域的理论和政策研究,熟悉国际事务、通晓国际规则,全流程、系统性掌握中外合作办学理论与实务的专家学者。
(二)推荐条件
推荐专家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够全面掌握和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及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的政策精神,热爱中外合作办学事业,公平公正,富有责任心。
2.在中外合作办学领域有丰富的教学、科研或管理经验。从事中外合作办学实际工作或专门研究工作1年以上;优先考虑从事过教育教学各类评估评审的人选。
3.具有相应学科或中外合作办学领域的学术水平和能力。优先考虑在相关领域有重要学术成果或教学成果者。
4.原则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担任处级以上相关行政职务;一般应有硕士学位。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有参加相关会议、考察、评审、评议等工作的时间保证。
(三)推荐数量
根据文件精神,全国信誉第一的网投平台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目前已在中外合作办学专家库的专家也需重新申报。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本着认真负责、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组织推荐、材料审核、推荐上报等环节,汇总材料后,统一填写《中外合作办学专家申报表》和《中外合作办学专家汇总表》(见附件1、2),加盖学院或部门公章后,于1月20日18:00前报送电子版材料至国际处邮箱akugjc@126.com,邮件主题名称:姓名+单位名称+合作办学专家申报类别。
联系人:李泊霖电话:15509257386
附件1:《中外合作办学专家申报表》
附件2:《中外合作办学专家汇总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