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农业农村领域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县域科技创新试验示范站
(1)县域科技创新试验示范站是高校、院所结合区域特色产业发展,与地方政府、企业合作建在田间地头的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创业孵化、技术培训、产业示范为一体的综合型科技服务平台,是落实“一县N高校、一县N院所”制度的重要举措,是科技资源向县域转移的有效载体;
(2)具有明确的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应是县域外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需具备一定的主导产业相关技术及推广经验;
(3)具备基本的服务设施。有固定的科研实验、办公场所,能够为科研队伍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办公空间;
(4)具有产业示范基地。立足本地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具有相应的产业发展基础和科技支撑条件,建有一定规模的产业示范基地;
(5)具有稳定的人才服务队伍。有一支长期驻站的科研队伍,为地方优势主导产业做好技术指导与培训;
(6)具有良好的政策保障。县级人民政府与示范站建设经营单位有资金扶持、土地流转、基础设施投入等配套扶持政策,引导当地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示范站建设,支持产学研合作;
(7)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建设主体与县级政府部门签订长期合作建设运营协议。
2.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农业农村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条件详见《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网址https://kjt.shaanxi.gov.cn/zcwj/gfxwj/258695.html)。
二、申报程序
1.县域科技创新试验示范站由二级学院填写申请材料(申请模板见附件)。
2.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进行线上填报,申报单位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ywgl.sstrc.com)填报数据,填报完成后导出。
三、其他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实际,加深与县区政府、合作企业联系,积极组织申报工作。请于2023年5月22日前按要求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科研处2112办公室。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3261932
科研处
2023年5月9日